近期,来安县审计局按照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对该县公安系统建设的尚未竣工结算或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开展审计调查工作。调查发现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变更手续不规范,部分配套附属工程和相关设施招标程序欠规范,造成变更金额较大。为此,提出了审计调查意见和建议,并向县政府进行了报告。审计调查报告受到县委书记、县长的共同批示,要求县公安局要高度重视,即行整改,涉及违规,追究责任,不完成审计,暂不安排资金。此举,对规范政府投资建设管理,提升管理水平,节约财政资金,防范廉政风险,起到了有力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