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7日,安徽省政府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李建中主持召开了第18次厅党委会议,专题听取厅审计处关于厅机关科技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暂行办法的汇报,审议并通过了《安徽省公安厅机关科技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改完善后印发执行。
省公安厅为加强厅机关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本着“补齐短板,夯实基础”的原则,修订完善了厅机关信息化项目审计制度,对审计范围、审计工作保障、审计内容和要求、审计结果运用及相关单位职责分工等作了明确规定,为今后厅机关信息化审计工作实现常态化开展提供制度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