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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出台《安徽省公安机关审计整改工作办法》 (试行)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16-11-04 | 519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6年,省公安厅审计处贯彻落实公安部审计局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全省公安机关审计整改专项检查工作。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强化“审计牵头,警种协作,纵向部署、横向联动、条块结合、分类整改”的工作机制,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挂牌督办,分类整改,逐项销案,逐级验收,审计整改专项检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力度,落实审计整改责任,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促进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严格规范财经管理和执法活动财物管理,省厅审计处制订了《安徽省公安机关审计整改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经厅领导签批后,于111日印发至全省各市、县公安机关及厅直各单位执行。

该《办法》作为安徽公安审计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充分表明了省公安厅党委加强公安审计监督、督促整改落实、规范财经管理的态度和决心。《办法》共分四章二十六条,从“总则、审计整改方法和内容、审计整改督导、附则”等方面详细阐述了审计整改的方法措施,明确提出了审计整改的目标要求,为安徽省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审计整改指明了工作方向,提供了工作规范,有力促进了安徽公安审计工作规范化水平提升,也必将在全省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队伍正规化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