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财政部门内审工作,黄山区财政局四举措开展内审工作。一是认真制定财政监督检查计划。计划分局级机关和下级财政所(分局)。要求并督促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财政所(分局),根据时间、计划安排,认真完成。此项工作纳入全局年底考核内容。二是建立互查互审制度。通过财监局、农村局联合开展对乡镇财政所(分局)2016年财政所财务互审、与预算单位开展对下级单位互审、选择1至2乡镇开展资金核算互审等,从而达到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完善与监督。三是强化会计核算准确性。财政局抽调相关业务科室骨干人员分2个组实地检查代理记账单位和5家行政事业单位,促进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核算,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会计核算,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四是做好财政系统每月对账工作。根据《黄山区财政部门内部监督八项制度》有关规定,每季度按时、按质完成每月各科室、各预算单位、乡镇财政所(分局)之间的财务对账工作。确保各级之间资金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