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推动省直卫生计生单位审计全覆盖工作,进一步完善审计监督制度,省卫生计生委出台了《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审计全覆盖暂行规定》,对省直卫生计生单位的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实行审计全覆盖。
该委审计全覆盖的内容,是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工程建设项目、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公立医院财务报告、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卫生计生专项资金、国有资产、“三公”经费、会议培训费和“小金库”治理等开展全方位审计,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坚持问题导向,对问题多、反映大的单位及领导干部要加大审计力度,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全覆盖。
省卫生计生委还成立了审计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财务副主任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财务、人事、纪检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组织实施审计全覆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