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计算机技术的普及和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先进的信息技术在加强单位管理,提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对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日趋增多,因此,开展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具有重要性和必要性。2018年以来,芜湖市公安局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既防范廉政风险、又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的原则,对全局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招标前(采购)预算、待签合同和结算三个关键环节实施审计,着重对全局信息化建设项目预(概)算的整体公允性、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性、待签合同的合法有效性、竣工结算或履约评价结果的真实性、项目建设的优质经济性等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
一、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为依法依规开展审计监督,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开展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精神,芜湖市公安局结合实际,制定了《芜湖市公安局机关科技信息化项目审计暂行办法》,明确了全局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的内容、实施程序和管理职责,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
二、守责尽职,建立审计队伍。由于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审计专业性较强,为切实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审计部门一是把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作为一个全新课题,全体审计人员通过岗位练兵、集体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努力做到干中学、战中练,不断拓宽专业知识,提升审计业务能力;二是取长补短,严格遵照政府招标采购要求和采购程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确定了三家规范较大、审计服务品质较好、审计人员素质较高的协审机构,为扎实有效开展全局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追踪问效,强化质量控制。一是建立“建设部门自我完善、审计部门实施审计、法制部门审理监督”三级质量控制机制,着重对信息化项目审计结果分类、逐条分析研判,督促项目建设部门严格落实审计意见建议,强化审计质量控制,严格把控项目风险;二是强化信息化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力度,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财政财务收支等专项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意见建设的落实及整改情况,提升审计质效。
(供稿:芜湖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