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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首次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考核范围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17-12-18 | 21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为有效遏制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屡审屡犯、整改不力的顽症,近日,肥东县委办公室 肥东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肥东县2017年推进大富美强现代化东部新城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首次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全县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范围。

该方案明确县直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审计结果及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占考核总分100分中的4分;乡镇年度目标考核,审计结果及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占考核总分100分中的2分,具体考核办法由审计机关确定并组织实施。此项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的出台,是该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的框架意见》的重要举措,对推动全县审计监督全覆盖,狠抓审计整改,健全和完善问责机制发挥重要作用。

此前,肥东县在强化审计整改及结果应用上已经做了许多有效的尝试。一是政府建立审计整改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两次政府审计整改联席会议,由政府常务副县长主持召开,并邀请县人大财经工委参加,会议要求各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汇报和表态发言。二是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监督的决定》。决定明确了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被审计单位、审计机关等部门应履行的职责,规定了审计整改报告内容及报告方式,建立了审计查处问题跟踪监督、满意度测评、整改结果运用、信息公开等机制。三是制定了县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工作办法。办法建立了审计结果整改台账,明确了审计整改落实责任单位及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