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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理工大学出台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17-04-26 | 554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四个全覆盖”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切实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工作,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的促进作用,安徽理工大学近日印发《安徽理工大学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宪法、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紧紧围绕高等教育的根本目标和学校发展规划,结合审计工作任务和特点,着力加强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科研经费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监督,更好地服务学校的改革发展,维护经济秩序,促进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明确了审计全覆盖工作原则,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学校发展,服务改善民生,促进公平公正,推进廉洁从政、俭朴从政、法治从政建设。二要发现问题,完善机制。发现在贯彻执行政策法规、资金运行、内控制度、经济活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风险隐患和违法违纪案件线索,注重从制度层面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促进制度不断完善。三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根据审计力量突出审计重点,加强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科研经费、校属企业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审计监督,切实维护学校的经济安全。四要依法审计,秉公用权。依法依规履行岗位职责,勇于担当,严格遵守审计工作纪律和各项廉政、保密规定,注意工作方法,切实做到文明、廉洁审计。

《意见》强调,一方面要健全审计工作领导机制,健全完善由校领导牵头的,审计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以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支持审计部门依法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强化审计结果运用,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另一方面要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根据审计任务日益增加的实际,配齐、配强审计部门班子,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健全审计干部培养和管理机制,合理配置审计力量,全面提升审计水平,确保审计监督公正高效、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