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依法治校、推进学校廉政建设,无为县教育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无为县学校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实施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内审制度,规范学校经济行为,完善用人监督机制。
《办法》规定:校长任职期间、任职届满或任期内因调动、转任、免职、辞职等原因离开现任岗位前,均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作为校长考核、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依据,进入个人廉政档案。(奚德军)